濮阳市心理咨询,濮阳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濮阳市心理咨询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濮阳市心理咨询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濮阳六旬老人替岗打扫5年街道,遇***成植物人,司机拒绝赔付称其非环卫工;环卫处:与我们无关, 你怎么看?
撞了人赔偿坐牢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?难道撞了个黑户口就可以不赔钱不坐牢吗?干了五年难道不是已经形成了事实雇佣关系吗?这种不证自明的道理,居然能拿出来以身份与雇佣关系为由而拒绝赔偿……当地法律真够让人失望的
无论被撞老人是农民,工人还是流浪汉,在任何事情况下肇事司机都逃脱不了责任。顶岗也是经过单位领导同意的,否则不可能顶岗5年,其责任不在职工,在单位领导,既然默认顶岗这一事实,就应该视同单位职工。楞说和受害人没签劳动合同,不管不问,个人认为是在推脱责任,耍流氓。
这个司机明显是逃脱责任,就算她不是环卫工就该白撞吗?中国现在有不少自发扫大街的人,是不是撞了白撞?我问大家一个问题,前方有人的情况下作为司机的你是踩刹车避开?还是撞上去?避不开的情况下撞树都不能撞人吧?在这种情况下,我觉得这个司机有故意***的嫌疑!如果当时没有行人和监控绝对会反复碾压逃跑!
感谢邀请。这个案情比较复杂,案件涉及挂靠、外包、替岗、交通事故、行政复议、侵权诉讼等大量法律关系,因回答篇幅有限,只能简单聊一聊:
被撞老人毛喜梅为他人替岗五年,从事环卫清扫工作,并与被替岗人签订协议,出事自己负责,被替岗人把应发工资都给毛喜梅。
环卫处本身不具备法人资格,挂靠在建设局下面,环卫所将工作交给外包公司。
肇事司机将毛喜梅撞成植物人,被判全责,后聘请律师发现毛喜梅不是真正环卫工,不应出现在马路上,要求行政复议。
1、肇事司机行政复议能否成功
无论毛喜梅是不是清扫工作人员,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安全管理规定,都要认定全责,之所以提起行政复议,无非是拖延策略而已,肇事方律师心里很清楚。
2、如果肇事司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
肇事司机是侵权责任的主要赔偿者,但是如果无力全部赔偿,那么被替岗者和建设局都要承担补充责任。虽然被替岗者与毛喜梅签订免责协议,但这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,因为工资是被替岗者领取,社保也以被替岗者缴纳。外包公司虽然未与毛喜梅直接签订外包协议,但对他进行了长达5年的管理,且未履行安全培训义务,所以他们两者都要承担补充责任。
至于建设局和环卫所,因其将工作外包,不参与实际管理,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3、毛喜梅老人可以主张赔偿项目有哪些
只能说老人碰上了两个流氓,无赖。司机赔付还需看是否正式员工?据我了解***中,没有规定被害人是什么身份。第一次听说不是环卫工人不赔付,不知道司机是什么逻辑。护卫队典型的无赖行为,一个人顶岗5年不知道?领导天天做什么?责任心哪了?
濮阳市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电动三、四轮车通行·如何解决出行问题?
对三四轮电动车加强管理非常必要!但不赞成一刀切的做法!这样的话让广大市民非常不方便!怎么不方便就不说了,不让上路就不上路了!但是,最早批准允许生产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部门怎么处理?生产厂家怎么处理?销售环节怎么处理?这些源头环节为什么不处理?最后老百姓的损失有谁来买单?
三轮四轮电动车禁行,是与党和***的亲民爱民便民要求相悖的,党的政策是一切为了人民,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,而禁行却反其道而行之,给广大人民群众带了极大不便。凡事不可因噎废食,应加强管理就是了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濮阳市心理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濮阳市心理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constructoranovacons.com/post/60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