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,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内容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女子匿名举报,***又要凉凉吗?
***会凉凉吗?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。我认为就算不会彻底凉凉,也是会要降降温了。
小艺在两年前报案,称被******,警方以证据不足未予立案,通知已下达到小艺本人,小艺也签字确认。
两年之后小艺重新报案,并称自己重新收集了证据,如微信聊天和监控等。从监控画面看,钱锋确实强行把小艺拖入自己的房间。
现在警方已经立案,重新审查此案。这些证据是否具备有效性?***是否成立?这些都有待警方调查取证后做出最后公布。
现在网友各种说法都有,一是说***案是成立的,不然,女方不会冒着损害自己的名誉的代价去上诉,貌似也有一定的道理。
还有一种说法就是***罪不成立,因为当年小易报案后,警方已经通知小艺证据不足,并且小艺在通知书上签了字。这就证实了***并未***小艺。
可是现在小易说,当时对法律并不太懂,糊里糊涂的就签了字,没想到案件最后案件不了了之。现在,看到罪犯逍遥法外活的滋润,而自己在痛苦中煎熬,觉得对自己太不公平,所以才选择报案。
我们不能听网友的一面之词和个人判断,我们应当以最后的官方消息为准。
不管最后结果如何,那些致命的监控录像,也会让***形象大损,或多或少都会凉凉。
凉,肯定的凉。
不管这次的事件真***,凉肯定是凉了的。
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更应该的管好自己,警察也出通报了,证明2年前的事情是真发生了,只是证据不足,所以没有立案。
看女方的聊天记录,应该是真的,还有转账记录,有视频,警察局也有记录,可当时没有立案,2年后再次翻出来,这就有点懵。
***到现在都没有发表声明,如果没做,为什么不出来说明?现在是信息时代,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做出声明?
湖南卫视也发声明停止他的一切工作,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要停止?
如果这件事被证实,那***还的面临牢狱之灾和法律的制裁。
不管事情的真***,我们应该相信警察,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那一天,可艺人被爆出这样的黑料就算是***的,***圈也没有钱枫的一席之地了。凉肯定还的凉。要么进去,要么回家去。
坐等吃瓜。
诗画人生,相约篁岭。专注热点,净化心灵!自己每天坐在楼上,时不时楼下就会传来篁岭网红甩饼哥那洪亮的快板声:“******你最棒,昔日男神咋就变了样?”
那是去年甩饼哥在湖南卫视《天天向上》录制的节目,每天在店门口那个电视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!听得我耳朵都生出老茧了。
今天一大早我看到了***被“小艺”举报性侵的新闻,心里就在想:难不成我们的“甩饼哥”会未卜先知?这回这个昔日的男神不光要变了样,还要彻底的凉凉了!
我还是挺佩服“小艺”这个女孩子的!她最起码比“都美竹”勇敢、果断,她在事发第二天就向上海警方报了案!还有就是人也比较单纯,没有扯上金钱,举报***唯一的就是要他接受应有的惩罚!
有的网友质疑她为何时隔两年了还旧事重提?我相信人家这两年绝对天天都在受着煎熬,人家肯定也怕啊,因为第一次报警,警方就以“证据不足”不予立案的。***是谁?著名的主持人,双方实力悬殊有多大!
“用真相驱散疑云、照亮人心”人民网也在第一时间发表了评论文章,我等吃瓜群众还是抱着理性的姿态耐心等待吧!好了,就说这么多吧,还望喜欢呦!
如果情况属实他不是凉不凉的事而是应该蹲监狱!不明白两年前上海警方为什么不抓他?受害者当时就报了警的!希望上海警方能站出来给大众一个说法。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当时不立案?!
怎么觉得***小女孩儿在***圈好象很流行似的,一个个的手法都一模一样。太恶劣了!希望警方能引起重视,花大力气好好查查这种事到底还有多少?还受害人一个公平,给大众一个交代……
如果是事实,铁定是凉了。不光事业凉,自由也凉了。
没爆出来之前如果他公关工作做得足够好,也许女方会妥协。
可是,显然他的诚意不够,女方没妥协,那么后续只要经jf确认证据确凿,那么在也没有任何的余地。
也许他比吴亦凡还惨,吴亦凡有加拿大身份护体,而***没有。
过实话以前还看《天天向上》,现在已经两三年没有看过了。对着几个主持人并无好感,对他们主持风格中自认为的幽默更是无感。
稍等在该节目中的人设和吴昕,海涛在《快乐大本营》中的人设差不多,都是出在边缘地带,出风头没有他们,经常被当成调侃的对象。
一嫌疑人指认现场时挣脱束缚自行跳窗身亡,这样的人心理怎样?
这个事情不禁让我想起了上次那个小女孩失踪警犬闻到隔壁家,隔壁老头***逃走的事,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,这个嫌疑人,明显有问题。
人家老头只是***逃走,而这位直接选择跳窗,连命都不要的狠人,背后必然背负了更多的狠事。
多半来说,原因不过如下几点:
一,他就是凶手,知道自己的罪行滔天,最终要遭到人民的审判,反正都是死,不如现在图个痛快;
二,他是凶手,觉得事发后无颜见家中父母乡亲,或者对不起被害人,所以选择以死谢罪;
三,他不是凶手,但对他有别的案子,为了防止被审问出来,干脆来个一了百了;
广东警方领着一嫌疑人在指认现场的时候,突然挣脱束缚,自己跳窗,警方随即叫救护人员,经抢救无效而亡。
这样的举动的确是少有,可见这一嫌疑人心理压力太大,也许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,可惜的是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。
1.他可能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,或者是背负着大案要案,还没有透露,自己也知道难逃一死,于是就有了轻生的念头。
2.自己被抓后,觉得很对不住其他人,也许就有寝食难安,再加上在指认现场的时候,突然良心发现,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,于是就有了谢罪的表现。
3.自己被抓后,自己受到打击,心理承受能力太差,又感觉自己给家人带来麻烦,心事重重,以至于产生抑郁,想着尽快自杀。
总之,无论是自己做过什么,自己的命也是生命,尊重社会的认可,遵从法律的裁定。
希望大家做一个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人,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!
(图片来自网络,侵权删除)
这样的人是怎样的心理,现在还不好说,因为目前来说,我们掌握的信息量还不够。嫌疑人究竟犯了什么罪?是大案还是小案,他将面临怎样的刑法。在不了解***本身的情况下,无法判定出此人有怎样的心理。
有可能是畏罪***,有可能是内疚***,还有许多种可能。甚至都不排除有人制造“***”的***象!
总之,这件事,这几个外省的办案民警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。
这里是在指认现场,不是在逛大街购物,警察学校难道没教过吗?许多罪犯可能都有***倾向,在指认现场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,嫌疑人很可能趁机***。在正常情况下,警员带罪犯指控现场,都会戴有手铐,左右两边都有专人看管,精神都会高度集中。
另外,指认现场的时候,许多嫌疑人都还有逃跑倾向,因为一旦关进监狱,逃跑的机会就会降到最低。因此,在嫌疑人指认现场,警方不可能对其放松丝毫的监管力度。
一个身受束缚的人,是如何摆脱高度集中的警察,跳落到大街上去的?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,总感觉这件事可能没那么简单。
另外,如果嫌疑人有***倾向,又何必等到今日呢?在监禁期间,以及在跨省期间,为什么从来没有表现出***倾向。
希望广州当地民警能介入调查,认真追查该***的原委,是***还是另有隐情。
不是说经过初步判定,***符合高空坠落的死亡特征就[_a***_]草草以“***”结案。嫌疑人死于高空坠落没错,但是,高空坠落也分为很多种,有自己坠落,还有被动坠落,同时还可能是推搡之际意外坠落。很多种可能都需要去证实。
这起坠楼***,不排除有人故意制造,比如嫌疑人掌握了当天办案警察的某些把柄,完全有可能在指认现场的时候,制造嫌疑人“***”的事故,从而达到掩盖罪行的目的。
广州,一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,跳窗身亡。法医鉴定符合高空坠亡的特征。
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。
第一,想要趁机逃跑,搏一把,没想到高估了自己作为人类的本质,结果一命呜呼了。
第二,犯了重罪,自知死罪难逃,不如自己解决,免得还得被审判,无言见家人。
第三,警方只是说涉及一宗案件的侦办,究竟是什么案件不清楚,中间是否牵扯到某些人的核心利益,为了家人都安全,为了一些不可言说的秘密,自行跳楼身亡。
第四,这种可能性比较小,那就是被警方威胁,或者暴力执法,无法忍受,跳楼身亡。
总之,犯罪嫌疑人已经自我了断。押解他到现场指认的办案人员肯定应该担负失职的责任。
这个***实在是太可疑太蹊跷了。我大概列举了以下几个可疑的点:
1.指认现场时警方肯定有不止一个人陪在左右看护着嫌疑人。嫌疑人也应该由于佩戴手铐,自身行动能力应该受到明显限制。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,嫌疑人还能挣脱束缚,而且是直接跳出窗外呢?警方为什么连一个行动受限之人都看不住?
2.嫌疑人为什么要在指认现场的这个时刻选择跳楼呢,既然已经指认现场了,说明警方已经掌握相关证据,嫌疑人也已经有所交代了这种情况下选择跳楼时间点是不是很诡异?
3.案件的报警人为什么是群众?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不应该是陪同过去指认现场的警察吗?为什么陪同的警察没有报警呢?
4.通报说是外省警方经办的案子。案子具体是哪个省哪个市的,有哪个地区的警察在经手?具体涉及什么方面的内容,是否有隐情,是否牵连到其他人员,其中会不会有什么机密,广州警方对此是否知情?
5.法医的说法是死因符合高空坠落特征。高空坠落存在多种可能性,也可能是自己跳楼,也有可能是被其他人推下来的,也可能是意外坠落。这个外省警方的一面之词是否可信?
无论如何,这件陪同的警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甚至是刑事责任。如果其中还有内幕,那就需要继续追究背后的隐情了。不管怎么说,这件事情,一定没有那么简单,也一定会有下文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警界心理测试者对话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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